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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新余市“光伏扶贫”破解传统产业扶贫难题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08日

走进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水西镇河坪村,只见每家每户的水泥屋顶上装满一块块蓝色的太阳能电池板,与蓝天白云互相辉映,阳光洒在上面,弹奏着一曲脱贫致富之歌——目前该村50千瓦光伏扶贫已并网发电,每度电价为0.98元,贫困户得到了可观的收益。这是新余市采纳民革新余市委会《发展光伏扶贫产业,助推精准脱贫》产生效果的一个缩影。

截至今年六月底,新余市共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8793户、贫困人口21559人。近几年,新余市深入推进“八大扶贫”工程建设,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难,比如传统的产业扶贫使一些贫困人口收入有了提高,但可持续性低,收入波动大。

为了破解这个难题,在今年1月份召开的政协新余市九届二次全委会上,民革新余市委会提交了《发展光伏扶贫产业,助推精准脱贫》的提案,提案认为应该充分发挥新余市“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城”的作用,发展光伏扶贫产业,建设见效快、收益久、收入稳定的光伏扶贫电站,并提出以下建议:1.在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各建1村级电站,电站的装机容量规模,以村里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每户每年确定的收益标准和村级集体经济每年确定的收益标准为基数进行推算2.按每座电站100KW 80万元的投资预算,筹集建站资金,可整合产业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等解决,也可采用PPP的融资模式。3.由市发改委牵头,成立相应的专业机构,负责建立包括资质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运行维护、信息管理等内容的投资管理体系;引进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光伏扶贫领域,以光伏扶贫项目的最终受益作为竞标内容,将投资企业的利益长期绑定;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使电网接入能力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需求相匹配。4.可在项目建设中引入智能监控、智能运维,在项目完成后通过购买运维服务委托专业机构管理,降低运营成本;供电公司要开辟光伏扶贫补贴及优惠绿色通道,实行光伏扶贫项目上网电费月支付制;县(区)要出台光伏电站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设立光伏扶贫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收益主要用于解决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无劳动能力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

提案被市政协立案后,立即被列为1号提案,由市委书记蒋斌同志督办,得到了市政府的重视和采纳,市政府编制了《2017-2020年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方案确定全市计划建412个村级电站,总规模约42兆瓦;今年各县(区)已安排1950万元产业专项扶贫资金建65个电站。截止今年六月底,已有11个行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并网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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