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党委统战部、工信委、人社局、工商局、工商联,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社会的信誉,积极弘扬“厚德实干、义利天下”的赣商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江西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考评活动方案(送审稿)》,省委统战部、省工信委、省人社厅、省工商局和省工商联共同承办江西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以下简称“优秀建设者表彰活动”)。表彰大会拟于2018年6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私营企业主要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由择业知识分子。
已受过本项表彰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及分配办法
表彰名额为50名。其中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40名,小微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5名,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和个体工商户共5名。参考各市2017年底私营企业数、个体工商户、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人数,按比例分配表彰名额(详见附件2)。
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有关规定掌握。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人士。
三、人选条件、推荐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人选条件
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到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在本地区和同行业中起表率作用。
私营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应依法纳税,生产经营良好、管理制度完善、资产质量较高,及时足额缴纳员工“五险一金”。规模以上企业党、工会和团组织健全并发挥较好作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加快推进党、工会和团组织建设,积极参加有关活动。自由择业知识分子,要侧重于专业成就、社会影响、社会形象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优秀建设者还需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
2.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光彩事业、抗灾救灾、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公益慈善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在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加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等方面表现优秀;
4.在其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二)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由所在地评选单位推荐,同级党委审定,自下而上逐级审核。行业协会商会及个人可向企业所在地评选单位推荐申报。跨地区经营的人选在企业总部所在地或注册地推荐申报。
2.地方评审。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赣江新区评选单位对各地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研究提出拟上报人选名单,经同级党委同意,有关领导签字后加盖党委公章,报省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
3.私营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人选要经过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对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中的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人选要按照本行业综合评价体系进行评价,其他方面人选由推荐单位按推荐条件进行考察,并征求所在行业协会及相关部门意见。
4.审批确定。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地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综合有关情况最终确定表彰名单,报省委、省政府审核后在表彰大会上给予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申报审批表(见附件3)、综合评价材料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考察材料。
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和赣江新区评选单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月31日前,发至省委统战部工商经济处。
邮箱:gsjj1352@jiangxi.gov.cn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委统战部工商经济处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优秀建设者,由省委、省政府在江西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表彰会上授予“江西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颁发证书。
五、组织领导
推荐评选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防止不正之风。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群众民主参与,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由省委统战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组成“江西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推荐、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统战部,承担日常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评选表彰活动实施办法,参照成立相应评选表彰工作机构或由相关对口评选单位负责。
联系人:沈平剑
联系电话:0791-88912692 88911586
传 真: 0791-88912638
附件:附件1-3.docx
1.江西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江西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人选名额分配表
3.江西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申报审批表
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