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问题整改的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江西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巩固纠正“四风”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监督检查、总结提高等三个步骤推进,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在公款送礼方面,重点治理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问题,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在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治理的违规违纪行为包括: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上级机关、单位接受下级机关、单位、企业的宴请;各级机关部门、单位之间互相宴请;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在奢侈浪费方面,重点治理年底突击花钱;违反规定举办各类节庆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包括节会、庆典、表彰会、娱乐性晚会、联谊联欢会等;组织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开展重复性考察,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组织迎送活动和安排陪同、住宿、警卫和车辆,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安排专场文艺演出,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违反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在专项整治中,省纪委将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财务、审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修、会议、培训、节庆及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等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财务重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公款、年底突击花钱等行为。要明确政策界限,区分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与正常公务活动的政策界限,在坚决整治奢侈浪费行为的同时,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