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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1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3年09月06日

    2011年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六五”普法教育规划和“十二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的启动之年。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2011年全省普法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广大公民对法治的现实需求,强化组织领导,整合各方资源,创新手段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全面启动和实施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为此,提出全省2011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如下:

  一、高位启动实施“六五”普法工作

  1.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各地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强调研,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推动新一轮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2.科学制定“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按照全国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科学编制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呈送省委、省政府转发和印发。

  3.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议。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专题调研活动,落实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我省“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及“六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专题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六五”普法工作的相关决议。

  4.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和动员部署会议。二季度,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第十二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情况、交流“五五”普法经验、表彰“五五”普法先进,动员部署“六五”普法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先进推选申报和“五五”普法经验材料组织推荐工作。

  5.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工作。9月份之前,各市、县、区和省直、省属各部门抓紧出台“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及有关决议,召开总结表彰和动员部署会议,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工作试点,力争“六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省普法办适时组织对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和启动情况的督查。

  6.层层培训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普法办举办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工作。三季度举办全省第一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各地、各部门负责所属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通过层层抓好骨干培训,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普及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

  7.突出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普及。继续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贯穿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始终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和统一意识以及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促进宪法得到一体遵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8.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目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要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公民学法守法用法的信心。

  9.切实抓好重点普及法律的学习宣传。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广大公民的现实需求,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2011年在全省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决议”,即刑法、人民调解法、社会保险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邮政法、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普法教育的决议(暂名)。

  10.组织推动全国“六五”普法统一读本的学习。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运用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和农民、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六五”普法读本以及法制宣传资料、新法讲座光盘、普法漫画等全国“六五”普法统一读本,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三、不断创新普法教育手段和载体

  11.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组织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总结法律进高墙、进工业园区、进景区等“法律六进”创新经验,不断丰富“法律六进”的内涵和外延,健全完善“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机制和考评机制,实现“法律六进”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

  12.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继续策划和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联合法治主流媒体开展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法治故事大赛、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征集评选等一系列有影响、有声势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13.会同有关专业法部门做好专项普法教育工作。注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普法教育工作,发挥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和专业法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整合部门、行业、社会组织和基层单位各方面的资源,努力构建“大普法、大宣传”的工作格局。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6?26”禁毒日、“十一”国庆节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传统节假日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农民工权益、保护妇女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集中的专项普法教育活动。

  14.重视整合大众传媒力量营造普法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开办普法专栏、专版和普法节目,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案例教育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增强普法效果。重视发挥互联网、手机报、网络电视、远程教育等新媒体作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大赛等活动。办好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四、着力引导依法治理实践推进

  15.贯彻落实好《江西省“十二五”期间依法治省规划》,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注重推进薄弱环节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6.深入推进地方依法治理,继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提高创建水平。结合“六五”普法启动,表彰和宣传一批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17.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行业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

  18.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好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推荐申报工作。

  五、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指导

  19.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组织保障。抓住“六五”普法启动实施和各地换届时机,及时调整充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落实好成员单位普法教育工作责任分工,配齐配强各级普法办工作人员。设区市普法办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并配备有必要的宣传设备。

  20.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经费保障。积极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争取各地、各部门合理制定“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保障标准,高起点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努力使“六五”普法经费保障标准有明显提高。

  21.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启动,积极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方面领导参加“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和专项调研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加大信息沟通力度,开展工作交流,相互借鉴经验,推进工作发展。

  22.加强各种类型示范典型培育。注重发现和培育新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按照全国普法办确定“六五”普法全国联系点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一批“六五”普法联系点,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领和破解难题的作用。

  23.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作为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基础,着力建设好法制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律明白人等普法教育骨干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24.加强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普法教育阵地建设的有效途径,建立阵地建设的制度和标准,推进普法阵地建设的规范化发展。强化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形成宣传园地、教育基地、传媒阵地、服务阵地建设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局面,提高普法教育工作的渗透力和覆盖面。

  25.加强普法教育制度建设。根据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六五”普法期间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意见;健全完善普法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制度、奖惩激励制度,改进普法教育年度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互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落实信息交流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内部刊物和网络等途径,加强各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为普法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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